关于对宁陕县开展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工作专项巡察的公告

作者: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来源:宁陕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2 16:31 点击数: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从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对宁陕县开展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市环保局帮扶皇冠镇兴隆村、市民宗局帮扶广货街镇元潭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扶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工作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1、包抓单位党委(党组)履行职责。党委(党组)是否定期研究包抓帮扶贫困村(社区)工作;是否按规定明确责任领导、选派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并提供各项工作保障,加强对派驻干部的监督管理。
    2、驻村干部作风建设。驻村包抓帮扶干部是否按照规定自觉服从所在县和镇党委统一管理,按照规 定驻村开展工作;驻村队员和第一书记年度“三率一度”(驻村率、入户率、政策知晓率、满意度)考核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帮扶工作是否有总体发展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有调研报告、有工作总结、有驻村日志;帮扶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现象;驻村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3、驻村包抓帮扶工作成效。是否协助“村(社区)两委”按照贫困村(社区)工作稳定脱贫标准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精准扶贫要求,制定并实施贫困村(社区)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统筹帮扶资源,落实、指导、监督各类帮扶项目实施;是否协助抓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宣传上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否组织单位干部结对包抓帮扶贫困户做到“六个一”,即: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做到一月一次联系、一季度一次走访、一年一次慰问、落实一笔投入、确定帮扶一个增收项目、解决一个具体困难。
    4、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对县区和镇办安排的贫困村(社区)项目资金、本部门(单位)协调帮扶贫困村(社区)的项目资金以及直接帮扶贫困户的资金和实物是否存在违规套取、虚报冒领、克扣截留、优亲厚友、转移用途和贪污挪用现象;驻村干部和单位其他干部是否存在在帮扶村参与承揽工程项目现象。
    5、党风政风行风评议。组织“村(社区)三委”成员、“两代一委”代表、党员代表、贫困户代表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进行民主测评。
    二、巡察组人员组成
    组  长:陈景宏 
    成  员:谢英刚 
            王  怡 
   三、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巡察组办公地点:宁陕县三星宾馆,举报电话:18829759023 受理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8:00-20:00,举报电子邮箱:akfpzx3@sina.com。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本公告张贴至镇(办)、村(社区)。
    巡察组监督电话:0915—3182287(市委巡察办)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