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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

宁陕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QT-lsj---2017-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4-17 10:40 成文日期: 2017-04-17 10:4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了认真做好我局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提升本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和宁陕县财政局(宁财办预〔2017〕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宁陕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共6人,实有4人,退休10人。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监督检查股、调控管理股、行政办公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深化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承担粮食检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提出县级应急成品粮油的规模、布局及动用计划建议;制定和完善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粮油供需平衡及农户存粮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粮油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总量计划和建议;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存储安全。 
  (六)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油库存检查;“放心粮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七)编制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负责全县粮食行业财务指导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灾民、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粮食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属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粮食局在2016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发生。
    五、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六、专业名称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7年粮食局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7年本局工作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收入预算27.21万元,均为一般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7.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8万元,基本性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底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抚恤金等;项目支出用于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测算核定。 
 
宁陕县粮食局
2017年4月14日